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川药监罚决〔2023〕1045号
更新时间: 2024-12-19 编辑:小编 文章来源:网络
1.没收劣药中药饮片炙甘草(批号:230301)10.0kg;2.没收违法所得62602元;3.处罚款15万元。 当事人于2023年3月28生产中药饮片炙甘草(批号:230301)1173kg,销售1172.5kg,召回10.0kg,货值金额63165元,违法所得62602元。上述批次中药饮片,经检验“含量测定”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标准,属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没收劣药中药饮片炙甘草(批号:230301)10.0kg;2.没收违法所得62602元;3.处罚款15万元。
当事人于2023年3月28生产中药饮片炙甘草(批号:230301)1173kg★★★,销售1172★★.5kg,召回10.0kg,货值金额63165元,违法所得62602元★★★。上述批次中药饮片,经检验“含量测定★★”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标准,属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