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禁止性情形。
2024年10月8日,中信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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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受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國泰集成電路發展有限公司委托,组织实施本次帝奥微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帝奥微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中信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包括核查工商登记文件、公开渠道信息、企业人员访谈和要求出具承诺函■■★。核查结果显示: